经文选读:
腓立比书2:12-18
讲道撮要:
每一件商品的内涵应该跟外在的标签一致;如果基督徒要被贴上标签,这个标签就是「行事为人就要与得救的身份相称,并且好像明光照耀这个世界。」
圣经说,我们只要心里相信、口里承认,我们就可以得救;然而,当我们的内心被神的道改变了,我们的外在行为就要活出新的样式,跟得救的身份相称(参腓立比书1:27、以弗所书4:1)。如果我们的行事为人跟得救的身份不相称,这就产生矛盾——要么我们还没有称义得救,要么我们为这个信仰带来不好的名声,影响其他人不信主。我们从信主的那一刻就被称义了,但我们要一辈子保持「跟得救相称」,这是困难的;然而,神已经「在我们心里运行」,我们才有能力「做成我们得救的工夫」。同时,基督徒应该以好行为(尤其是不发怨言、不起争论)来跟这个弯曲悖谬的世代作出对比;这样我们才可以做到「无可指摘、纯洁无伪……成为神的无瑕疵的儿女」,甚至好像星星一样照耀世界。
虽然世界是扭曲乖谬的、黑暗邪恶的,甚至很多人都已经习惯了这个世界的黑暗,但全世界都期待着我们基督徒能发光、照亮这个世界。因此,我们基督徒一方面应该展示出圣灵的果子(仁爱、喜乐、和平、忍耐、恩慈、良善、信实、温柔、节制;参加拉太书5:22-23),我们应该付出自己的努力。另一方面,我们应该在嘴巴上和生命上有双重见证,因为外在行为能够向其他人显明,我们的信仰确实跟得救的身份相称。当未信主的人从我们的言行举止里面确认了基督徒标签的真实性,我们无意之中就已经在他们的心中播下福音的种子了。
思考:
(1)你觉得基督徒应该有什么标签,或被其他人贴上什么标签?(充满爱?为人正直?其他?)在你的经历当中,基督徒(包括你自己)能吻合这些标签的描述吗?
(2)为什么「行事为人就要与得救的身份相称」和「在嘴巴上和生命上有双重见证」是如此的重要?你觉得,这件事容易做到吗?
(3)「哪里有基督徒,那里就有亮光。」你认同这句话吗?你可以如何在家庭中、职场中、Stavanger的华人群体中发出光辉?